我國沒有法律規定提前還貸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同時亦沒有法律約束提前還貸不可以收取違約金。
因此,如果貸款方不希望提前還貸發生,是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提前還貸支付違約金條款的,這樣就可以據此收取提前還貸人相應的違約金。
但是,同時需要注意我國法律規定,違約金約定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該違約金将有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如果要約定高額違約金,但是又擔心萬一對簿公堂的時候無法舉證自己存在多少損失證據,律師也是可以找到突破點的。
例如針對違約造成損失的證據舉證作出明确的約定,以落實約束其違約成本。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産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适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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