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需要繳納房地産稅,拆遷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據我國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産稅和土地使用稅,若要上市進行買賣就需要繳納稅費。
拆遷安置房也叫動遷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其供應對象為集體土地的被拆遷居民家庭。與普通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最大的特點在于購買對象特定和交易時間受限,即隻有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才有資格購買拆遷安置房,并且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産證的一定時間内(通常為五年)無法将該房過戶給其他人。
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産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産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确定的風險。其次是訂立協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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