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誤食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而被查出涉嫌酒駕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辦案人員作進一步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查,若辦案人員維持酒駕處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針對作出的具體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