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實踐,處理民間借貸糾紛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二)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适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
因此,如果雙方當事人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判決債務人履行債務,如果不存在的話,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676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