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村委會同意,土地轉包有效。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釋》第十二條,發包方強迫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第三人,承包方請求确認其與第三人簽訂的流轉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發包方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請求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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