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是紀傳體。《新唐書志》二百二十五卷,包括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宋仁宗認為的《唐書》淺陋,下诏重修。前後參預其事的有歐陽修、宋祁、範鎮、呂夏卿、王疇、宋敏求、劉羲叟等人。
紀傳體,是亞洲史書的一種形式,通過記叙人物活動反映曆史事件的體裁。以為人物立傳記(皇帝的傳記稱“紀”,一般人的稱“傳”,特殊情形的人物稱“載記”,記載制度、風俗、經濟等稱“志”,以表格排列曆史大事稱“表”)的方式記叙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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