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審美意識形态是對文學活動的特殊性質的概括,指文學是一種交織着無功利與功利、形象與概念、情感與認識等綜合特性的話語活動。可從三個方面看:
第一,從目的看,文學并不直接尋求實際利益的滿足,然而間接地或内在地又有某種功利性,即力求審美地掌握世界,并把審美無功利性當作實現現實功利目的的手段;
第二,從方式看,文學的審美形象既具有感性特征,又滲透着想象、虛構或情感等精神過程,并要求人以活生生的審美态度去把握。但形象被置入文學時,必須依賴于作家分析時代、素材、主題及預測讀者反應的理性力量;
第三,從态度看,文學的形象世界直接凝聚着作家或讀者的主體态度——審美情感,同時,也包含着他們的客觀理智反映——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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