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與另一方協商解除合同。
二、當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