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廣品種合法
選擇的主要農作物品種應是通過吉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 會審認定,或通過國家審定并且推廣區域含吉林省的品種,
嚴禁未審先推。
二 适區種植,按生态條件選擇品種
不同品種都有各自的适宜種植區域。隻有在其适宜的生态區 域内種植才能充分發揮最大的增産潛力。
不按品種的熟期和當地
的生态條件越區種植,就會出現不能正常成熟、商品質量差等問 題,造成減産或增産不增收。所以,選擇的品種熟期要适合當地 的生态條件、耕作制度等,保證常年能夠完全成熟,平均安全成
熟保證率達到95%以上,防止越區種植。
三 根據土壤肥力和栽培條件選擇品種
凡土壤肥力較高、栽培條件較好的地區,應選擇莖杆粗壯、 耐肥抗倒,豐産性強的中、大粒品種;凡地力瘠薄、栽培管理粗
放的地區,則應選擇耐瘠、耐旱,生長繁茂、穩産性強的中、小 粒和亞有限結莢習性的品種。
四選用高産優質高效品種
使用新品種要提倡高産與優質兩者并重,在确保糧食生産安 全的前提下,穩步增加種植收入。各地要根據地緣優勢,在産業
化龍頭企業帶動下,種植各具特色的專用品種,減少盲目性和趨 同性,并注意提高規模效應。
五控制品種數量,優化品種結構
主推品種、搭配品種的選擇上要易精不易多,防止出現品種 多、亂、雜現象。
否則,商品質量參差不齊,種子質量難以保
證,栽培技術措施難以落實。就一個農戶、一個地塊而言,每戶 都要選擇2〜3個适區品種搭配種植,以保證穩産、高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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