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付賬款在借方表示應付賬款數額減少。應付賬款在貸方表示應付賬款數額增加。
2、為了總括地反映和監督企業應付賬款的發生及償還情況,應設置“應付賬款”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登記企業購買材料、物資及接受勞務供應的應付但尚未付的款項。
3、借方登記償還的應付賬款、以商業彙票抵付的應付賬款;期末貸方餘額表示尚未支付的應付款項。該科目應按照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以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4、應付賬款中借方和貸方的含義:
(1)應付賬款貸方記增加,登記應支付給供應單位的貨d款;借方記減少,登記已償還供應單位的貨款;
(2)應付賬款期末餘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貨款。期末餘額也可以在借方,反映預付的款項。
(3)應付賬款是企業(金融)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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