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物抵債法
對債務人無現款償還但同意以物抵債的,就進行合理估價。抵償物要經濟實用,宜于變現。清欠過程中,對于以物抵債的,需辦理相應權屬抵押登記手續。
二、錄音催讨法
電話錄音、錄像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錄音也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合法有效的錄音會讓您離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三、依法訴訟法
對于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催讨無果而又具備還款能力的,堅決進行法律訴訟。訴訟實踐中證據收集是基礎,訴訟保全是前提,友好協商是途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将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将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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