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兩大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之一,另一個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是忠。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甚至作為區别人與禽獸的标志。忠孝是聖人提出來的,卻不是聖人想出來的。它是我國古代長期社會實踐的曆史産物。
2、從秦漢開始,我國就建立了多民族統一的大國,建成它并維護它要有兩條保證。第一條,要保證對廣土衆民的大國高度集權的有效統治;第二條,要使生活在最基層的個體農民,安居樂業,從事生産。高度集中的政權與極端分散的農民雙方要互相配合,減少對立,在統一的國家協調下,才能從事大規模跨地區的工業建設、文化建設,防止内戰,抵禦外患,救災防災。個體農民從中受到實惠,則天下太平。
3、農業生産是中國古代社會根據自然環境的合理選擇。家庭是中國古代一家一戶的基層生産組織,從而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小農生産的家庭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國家有保護小農的責任, “國”與“家”的關系協調的好,則天下治,反之則亂。保證實現國家、君主有效統治的最高原則是“忠”;鞏固基層社會秩序,增加鄉黨鄰裡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則是“孝”,中國古代社會最基本細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較,孝比忠更基本。
4、《十三經》中的《孝經》把孝當作天經地義的最高準則。後來北宋的張載作《西銘》,在《孝經》的基礎上,融忠孝為一體,從哲學本體論的高度,把倫理學、政治學、心性論、本體論組成一個完整的孝的體系。對中華民族的發展,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價值觀的共識,起了積極作用,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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