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金融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
1、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松懈。
2、網絡技術發展很快,為實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
3、犯罪成本較低,實施容易。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