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資格,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具備法人資格應當符合的條件有:
1、依法成立。包括設立宗旨、目的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組織機構、設立方式、經營範圍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2、有必要的财産或者經費。獨立财産是指法人财産、經費與法人的規模相适應。特别法、單行法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産或者經費;(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