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處理後不可以考駕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将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