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書記是中國共産黨省級委員會的一号人物的稱謂,是省級單位的第一領導人,從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該稱謂。省級行政區的黨委書記均為省部級正職。
省部級正職的範圍如下:省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别行政區)的省(黨、市)委書記、省長(政府主席、市長)、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省公安廳長、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政委和司令員(明确為正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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