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指将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财産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将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産生争議。在西方,将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關于财産、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普遍的。由于我國的傳統觀念,簽訂婚前協議在我國并不流行。很多戀人在結婚前根本不會想到簽訂結婚協議書,在人們的傳統觀念裡,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太傷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會離婚率呈上升态勢,夫妻離婚時,産生争議最多的往往就是關于财産分割方面的問題。“準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時也應該對婚姻危機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因為誰也不能确定未來到底如何發展。而一份未雨綢缪的婚前協議,不僅能避免夫妻雙方在将來離婚時産生争議,也能在争議發生時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同時還可以簡化離婚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财力。
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要看婚前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婚前協議書的内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關于财産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确規定。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以及婚前财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采用的。以上就是關于婚前協議書的簡單介紹。簽訂婚前協議書不僅要對财産分割、個人财産認定等方面作出一個總體的約定,更要注重相關細節的約定。我們建議您在簽訂婚前協議書前最好能夠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進行咨詢;或者直接委托律師為您拟定婚前協議書。這樣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協議書的相關問題的約定,避免日後離婚時矛盾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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