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系成立要件為: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勞動給付行為已經發生;
(3)從屬關系已經形成。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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