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一般的失信不會坐牢。如果被執行人主觀上存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故意。客觀上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是構成犯罪的,是要坐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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