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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師範大學招生簡章,報考學生千萬别錯過

知識 更新时间:2024-07-20 00:20:05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合格,綜合素質評價應屆生B等(含)以上、往屆生P等(含)以上,滿足我校對應各專業2017年選考科目要求。往屆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也可使用,其中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自行申請報考相關專業:1.報考思想政治教育、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和生物科學專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應屆生不含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往屆生不含自選綜合,共10門,下同)有“6門及以上為A等”或“4門及以上為A等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其中報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要求思想政治科目為A等、小學教育專業要求語文或數學科目為A等、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語文科目為A等、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和語文科目為A等、生物科學專業要求生物科目為A等。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5門及以上為A等”或“3門及以上為A等且符合特長考生專項條件之一”。

  報考特殊教育專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3門及以上為A等。

  特長考生專項條件包含以下五類:(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不含A組、B組獲獎)。(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獎;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國家級)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一等獎(含)以上。(4)藝術特長類: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并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音樂舞蹈類(聲樂、器樂、舞蹈)和美術類(書法、繪畫、攝影、設計)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個人項目三等獎(含)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個人項目二等獎(含)以上。(5)體育特長類: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zjnu.edu.cn),登錄我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确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師範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直接打印。

  申請材料:①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無變形);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③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④身份證複印件;⑤個人陳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曆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理由、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地點(1)思想政治教育、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生物科學:浙江師範大學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号)。(2)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浙江師範大學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号)。

  錄取辦法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願,并将我校作為第一院校志願填報,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範圍内并已入圍該專業合格名單,各專業不可兼報。錄取辦法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願,并将我校作為第一院校志願填報,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範圍内并已入圍該專業合格名單,各專業不可兼報。對進檔考生,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等高校先修課程學分或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學分及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2分(老學業水平考試C等不計分),其餘不計分,滿分100分。我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内投檔基準線。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該專業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内。編輯于2017-08-15,内容僅供參考并受版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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