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有下列内容: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财産的占有,将該财産作為債權的擔保。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動産移交債權人占有,将該動産作為債權的擔保為。
4、留置是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産,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财産,以該财産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财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方式。
5、定金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6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