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水試驗和閉水試驗區别是檢測範圍和檢測方法不一樣。
1、盛水試驗:隐蔽或埋地的室内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須做盛水試驗,灌水高度應不低于底層衛生器具的上邊緣或房屋地面高度。
檢驗方法:盛水到滿水,觀察十五分鐘,水面下降以後再灌滿觀察五分鐘,液面不降,室内排水管道的接口無滲漏為合格。按室外排水檢查井分段試驗。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遊管頂加一米,時間不少于三十分,管接口無滲漏為合格。
2、閉水試驗:要放滿水,水要有足夠容積。閉水試驗的閉水深度應不小于二十毫米,閉水高度一般為三十到四十毫米,閉水時間為二十四小時,水面無明顯下降為合格。一般在屋面、衛生間或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做此試驗。
閉水試驗的前期每一小時應到樓下檢查一次,後期每兩小時到樓下檢查一次。若發現漏水情況,應立即停止閉水試驗,重新進行防水層完善處理,處理合格後再進行閉水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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