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48條,協議離婚需要帶的東西有:
1、本人的結婚證
2、不同居民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4)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5)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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