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權并沒有改變,房屋轉讓之後,發生的也僅僅的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所以宅基地依舊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同時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則,在房屋轉讓、出售之後,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會随着房屋權益的轉變而發生轉變,其所有權應當屬于被轉讓人所有。
【法律依據】
《宅基地》第八條規定,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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