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具有簽字或者蓋章其中任意一項,那麼協議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過一緻協商拟定的協議,在簽訂協議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需要簽字或者蓋章證明,合同才能即刻具有法律效力。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蓋章需要用公司人事部門的專用章才算是有效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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