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
1、原居民身份證(補領不需要提供身份證,但補領新證後,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将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
2、廣州市簽發的廣東省居住證。
3、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辦理對象,離開戶籍地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須本人辦理,換補身份證不能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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