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法院過年期間從1月24号開始放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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