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數額較大的就需要立案調查,數額較大的标準參照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标準規定的二倍執行,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因此職務侵占數額達到六萬元以認定為數額較大,應當立案調查。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1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将本單位财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财産。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