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寫離職申請表,以正式書面形式告知單位,避免溝通信息傳遞失誤。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盡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隻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建議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辦理完手續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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