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具體有三種計稅方法:
1、方法一: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于(或等于)費用扣除額(5000元)的,将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2、方法二: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5000元)的,将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後,減去50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3、方法三: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内發放時,将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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