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3種方式:
1、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财産協議,并且經過公證,這樣婚後财産就按照該财産協議執行。
2、把錢給父母,婚後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給女方買房,寫女方的名字,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3、夫妻雙方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哪一方,建議在買房前女方可與丈夫簽訂一個協議,寫明房屋産權歸女方個人,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辦理房産證的時候把公證書交給房産證辦理機關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以及婚前财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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