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欠條是否有效主要遵循兩個原則:
1、主觀方面。該欠條是否自願簽署,是否表達債務雙方真實意思。
2、客觀方面。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的行為,客觀上應當是當事人在沒有受到任何威脅、恐吓或脅迫等情形下作出的。
同時,滿足合同法對當事人訂立民事合同行為合法性的規定。隻要遵守合同法上關于訂立分手費協議的要求,該分手費協議就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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