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化學反應是否定量進行的方法如下:
1、重量分析。将待測組分經分離并灼燒至具有一定組成的物質稱重測定,或者是加入适宜試劑使待測組分成為揮發物質逸去,從失重求得其含量 。
2、容量法。将待測物質或元素制成溶液,然後向此溶液中逐滴加入與該待測組分有定量反應關系的标準溶液,直至全部待測組分剛好反應完畢為止,從所消耗的标準溶液體積計算該待測組分含量。
3、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在含待測組分的試液中,以待測組分本身的顔色,或加入某種試劑使形成一定的有色物質,然後與相應的已知濃度的标準系列比較,進行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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