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除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核準計提的準備金可以稅前扣除外,其他行業、企業計提的各項資産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均不得稅前扣除。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的各類準備金,2008年1月1日以後,未經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的,企業以後年度實際發生的相應損失,應先沖減各項準備金餘額。因此,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不能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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