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聞過則喜。解釋: 過:過失;則:就。聽到别人批評自己的缺點或錯誤,表示歡迎和高興。指虛心接受意見;出處: 《孟子·公孫醜上》:“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舉例造句: 故其聞過則喜,知過不諱,改過不憚。 出自宋·陸九淵《與傅全美書》;近義詞: 嚴于律己、知錯必改;反義詞: 文過飾非、知錯不改;用法: 作謂語、定語;指虛心接受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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