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補繳是有滞納金的,且滞納金可不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日起,按日來加收萬分之五滞納金;逾期仍不繳的,由相關的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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