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被辭退,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派遣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那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到四十八條又是怎樣規定的呢?
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具體情形。
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經濟補償的計算标準。
第四十八條規定了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也就是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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