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要經過的程序是:
1、将申請書及報送材料分類、分科整理、登記;
2、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鑒定人有關鑒定事宜;
3、指定勞動鑒定醫院、聘用勞動鑒定專家組成技術鑒定組;
4、勞動鑒定醫院指定合格的醫生根據被鑒定人受傷的部位或病情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
5、鑒定專家組對被鑒定人及材料進行技術鑒定并寫出鑒定意見;
6、勞動鑒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标準、勞動法規及鑒定意見作出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