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物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财産的,應當将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