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财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号《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産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3、财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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