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内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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