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房東和租客隻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隻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3、房東的法律權益: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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