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的程序是:
1、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内容;
3、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等進行審核;
4、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等;
5、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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