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07:3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來逸晨 王嘉楠 胡楊
近日,溫嶺市一位潘姓市民向記者反映,當地移動營業廳對“靓号”過戶采取了“非常不合理”的高額保底消費規定。4月23日,記者與潘先生一同來到溫嶺市東門北路255号移動營業廳,當聽聞潘先生欲将其公司名下尾号為“666666”的号碼過戶到記者名下,業務人員當即對記者表示,作為被過戶人,需要預存9萬元話費,每月保底消費2500元,協議期120個月。
“我是公司法人,想把這個号碼從公司名下轉到自己名下,這麼高的保底消費和預存話費,這麼長的協議期,實在不能接受。”潘先生說。
碰到如此困境的溫嶺市民不止潘先生。随後,記者又再次與尾号“5678”的号碼所有者趙先生、尾号“6666”的号碼所有者馬先生一同來到當地石粘村的一家移動營業廳,業務員查閱電腦後表示,這些号碼屬于“靓号”,過戶有相應的保底消費和預存話費規定。
在營業員查閱時,記者看了幾眼她的電腦屏幕,隻見她參考的文件中列着不同等級靓号的過戶規則,而當記者想要湊近細看時,被她拒絕了。
“這是上級公司的規定,我們隻是憑此執行。”随後,為證實其所言真實與否,記者撥打了移動熱線10086,客服人員表示,目前,全省範圍内都有針對“靓号”過戶的相關規定。
那麼,“高價過戶費”到底為何存在?合不合理?
“為了防止‘靓号’的多手買賣、阻斷号販子非法得利,4月1日全省開始執行這一新規定。如果是同一戶口本的親人之間或者擁有結婚證的夫妻間的‘靓号’過戶,是不受這一規定制約的。”記者緻電中國移動浙江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這樣回複。随後,這位工作人員通過微信給記者發來一段書面解釋:“電信網碼号資源屬國家所有,我公司根據國家和上級單位的相關制度,建立公開、公平的選号機制,無選号費。針對不同消費需求的用戶,提供不同檔次的合約套餐,用戶可以根據自己實際的消費能力,自願選擇辦理。根據入網時客戶與公司簽署的服務協議,經客戶與公司協商一緻,客戶可以将本協議項下的号碼過戶給第三人,則公司将與第三人建立新的合同關系,新用戶需重新簽訂入網協議,并根據号碼标準檔次對應的合約進行套餐訂購。”
對此,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斯語馨解讀說,從法律的角度看,首先要看辦号時,用戶與運營商之間簽署的服務協議是否存在相關條款,“如果不存在,那麼運營商後續單方面出台的規定就是無效的。再者,即使服務協議内存在有關後續過戶的約定,因為一般這類協議都是格式條款,很多用戶在簽署的時候,受情境限制等,很可能不會仔細去看,但是對于運營商一方,是有義務把這些規定好的格式條款解釋給消費者聽的,确保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簽或者不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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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生效後如何維權?斯語馨律師建議,如果已經簽署了存在相關條款的服務協議,用戶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或确認條款無效的訴訟。
正如斯律師所推斷,當記者詢問潘先生等人時,他們紛紛表示,對于服務協議中的條款不知情,而因為年代久遠、協議無紙化演變等原因,手中也沒有當時簽約服務的協議書。
當記者将這一情況向浙江移動反映時,對方答複稱:“後續我公司将進一步優化合約設計,确保客戶感知,并一如既往地做好客戶服務。”
本端将繼續關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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