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對于夫妻的房子等其他共有财産,孩子是無權分配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