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選擇離婚房子能給孩子,公民有處理自己财産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時,隻要雙方協商一緻,是可以把房産過戶給未成年孩子的,隻需要去房管局辦理過戶即可。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