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特别約定,屬于共同财産。
雙方婚後對房屋産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産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産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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