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标志還要貼在車上的,在車輛購買完強制保險後,要第一時間把保險貼貼在車輛的前風擋玻璃右側,雖然現在有一部分地區,實行了電子标簽,但并不是大範圍使用,還需要粘貼車輛保險标志才可以上路。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标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如果車輛保險标志丢失,需要到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補辦,要攜帶車輛的行車證,交強險保單,補辦之後,直接貼到車輛風擋右側,車輛保險标志丢失,必須要及時補辦,否則車輛上路,是一種違法違規行為,是需要接受相應的處罰,在出現事故後,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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