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京籍學生其父母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可以正常參加中考,在通過考試後可以上高中。非京籍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考普通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屬“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區台辦認定的屬“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
(4)由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認定的屬“随軍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認定的屬“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中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2、擴展資料:拟在京參加中職學校考試和錄取的“随遷子女”考生應在報名同時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父母居住證、居住登記卡或工作居住證;
(2)父母與子女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交戶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
(3)父母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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