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中的物質,是指不依賴于人的意識并能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物質是一切表象的載體,是客觀實在。物質是不能被創造和消滅的。世界上各種事物的存與亡,隻是物質具體形态在一定條件下的轉化。
列甯指出:物質是标志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有着無限多樣的形态,無窮的變化發展,但歸根結底都是客觀實在的外在表現,都是物質的外在表現。意識隻是高度發展的物質的一種外在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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